桃園縣中埔國民小學100學年度實踐品格教育實施計畫
壹、 依據
一、教育部「品德教育促進方案」。
二、桃園縣品格教育白皮書。
三、桃園縣政府教育處推動「品格桃園心~視界」方案。
四、本校品格實踐學校實施計劃。
貳、 實施目的
一、讓學生透過課程及日常生活互動,建立正確的價值觀、培養民主社會的基本素養,同時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及態度。
二、結合學校與社區,營造優質品格校園與社區文化,並使學校師生、家長及社區人士在推動品格教育凝聚共識的過程中,建立起品格教育之核心價值,進而外顯於行為準則中。
三、強化自我競爭力,加強品格教育的推展,共同逐步推動品格家庭、品格學校。
參、實施內容
一、品格核心價值宣導:校長說故事(附件一)
1.時間:每月第一週週二學生朝會時間。
2.方式:
(1)由校長就當月品格「核心價值」為題,講述相關品格小故事給全校小朋友聽。
(2)由當週總導護老師負責主持,闡釋該月品格核心價值。
(3)學生自治市就當月品格「核心價值」為題,演出話劇或表演節目,闡釋該月品格核心價值。
二、推動相關教學活動:
以每個月的品格教育心價值為主題,由各級任老師每月自行設計一教學活動,如任務式的過關活動、自我要求的檢核表、班級的團體活動等,並於隔月5日前填寫活動設計及成果,由訓導處上傳至品格教育部落格分享。
三、營造品格校園情境:
1. 班級環境佈置:教室佈置品格教育專區張貼每月品格實踐「核心價值」與「行為準則」,達到宣導效果。
2. 校園環境佈置:
(1)公佈欄設置「品格教育專欄」張貼每月品格實踐「核心價值」與「行為準則」,達到宣導效果。
(2)「品格教育專欄」表揚「每週一星(縣、市、校長模範生)」,激發學生榮譽,並建立楷模學習典範。
四、落實榮譽制度〈附件二〉:
依據學校榮譽制度實施內容,及時且積極鼓勵學生良好表現。
肆、經費來源
活動所須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勻支
伍、本計畫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承辦人 訓導主任 總務主任 教務主任 校長
附件一:
桃園縣品格教育核心價值
月份 |
核心價值 |
意 義 |
行為準則 |
元 月 |
誠信 |
1.信守承諾、真誠表露。 2.能以誠懇信實的態度對待人、事、物。 3.答應別人的事會盡力做好。 |
1.能知道信守承諾的重要。 2.待人處世要秉持表裡合一的原則。 3.答應別人的事情要做到。 |
二 月 |
負責 |
行事謹慎思考,盡自己所能,使事情更加完美,並樹立好榜樣。 |
1.自己該做的事,絕不推諉。 2.能自我管理,做好份內的事情。 3.做事有始有終,貫徹到底 。 |
三 月 |
欣賞 |
肯定自我,悅納多元,樂觀坦然。 |
1.能了解自己,接納他人。 2.能理解差異,真心讚美他人優點。 3.能廣納多元文化價值, 美化生活,豐富生命。 |
四 月 |
尊重 |
接受他人為完整而獨立的個體,接納人我感覺、情緒與意見之差異,尊重隱私權。 |
1.能以真誠和包容化解他人的不諒解與猜疑。 2.能瞭解隱私權的內涵與法律規範。 3.尊重每個人都有表達不同意見的自由與權利。 |
五 月 |
孝敬 |
飲水思源、孝順父母、尊敬師長。 |
1.能以合宜方式孝敬父母與長輩。 2.不欺騙長輩 並能分享彼此的悲傷及喜悅。 3.守法守分不讓父母蒙羞。 |
六 月 |
感恩 |
1.知福惜福,心存感激, 2.以具體行動表達感激。 |
1.能以適當的方式向他人表達感激。 2.以樂觀、知足的心看待周遭的一切。 3.能為他人提供服務,瞭解不求回報的付出會讓社會更美好。 |
七 月 |
勤儉 |
勤奮樸實,愛惜物品,開源節流。
|
1.勤奮努力,能吃苦。 2.能力行簡單生活。 3.能培養正確理財觀念,在適當的時機運用錢財。 |
八 月 |
正義 |
秉持公平原則,將合於人心正道的義理,無私而果決地予以展現。 |
1.對於對的事,能勇敢表達自己想法。 2.要做光明磊落,富有正義感的人。 3.處事公平、公正、不偏私。 |
九 月 |
禮節 |
以合宜的態度待人接物、應對進退。 |
1.待人接物,要文雅有禮。 2.說話要輕聲細語不大聲喧嘩。 3.能遵守國際禮儀規範。 |
十 月 |
合作 |
透過彼此協調、分工,達成團體的目標和使命。 |
1.能瞭解團隊合作的意義。 2.能與同儕溝通、協調,並從中學習他人的優點。 3.能參與各類團體活動,並貢獻自己的專長。 |
十 一 月 |
關懷 |
敏銳感受,關心生命,給予支持 |
1.培養主動關心別人的習慣。 2.能積極協助需要幫助的 人、事、物。 3.能擴大關懷議題與層面,成為世界公民的一份子。 |
十 二 月 |
謙恭 |
待人謙虛恭敬,與人和睦相處。 |
1.做人做事要隨時反省。 2.和氣待人,說好話、做好事。 3.重視他人,不嫉妒,不狂妄 |
附件二:
桃園縣中埔國民小學榮譽制度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:
中埔國小校務會議決議於訓導工作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實施目的:
(1)協助兒童養成良好之習慣,成為高貴有氣質的中埔人。
(2)培養兒童良善自律之行為,型塑具榮譽心之未來公民。
(3)激發兒童見賢思齊榮譽心,達成個人之完美道德品格。
(4)涵泳兒童高層次道德情操,達到訓輔合一的整體目標。
三、實施原則:
(1)加強優良事蹟之獎勵表揚、鼓勵學生良好行為的持續出現。
(2)秉持「揚善於公堂原則」、給予學生公正公開的正向獎勵。
四、實施辦法:
(1)如果學生表現良好,請老師給與優點鼓勵,每個月優點累積最多的前
三名,可換取榮譽小種子卡一張(導師自行頒發)
(2)集滿榮譽小種子卡兩張換取榮譽小幼苗卡一張(至訓導處換取)
(3)集滿榮譽小幼苗卡兩張可換取榮譽小樹獎狀一張(不定期於朝會頒發)
(4)集滿榮譽小樹獎狀兩張可參加與校長下午茶的活動(不定期舉行)
五、實施說明:
(1)本榮譽制度除優點不能延續至下年度外,其餘皆可以延續至畢業前。
(2)凡行為表現優良之學生,本校之導師、行政人員皆可在榮譽卡上簽名或蓋章,頒發優點予學生,缺點亦同;優缺點可以相抵。
(3)榮譽小種子卡每月每班發給以三張為限。
(4)每週整潔秩序比賽得獎班級除頒發獎狀外,加發榮譽小種子卡一張。
(5)家長參與親師座談、親職教育講座、擔任家長委員、園遊會提供贊助者,其子女頒發榮譽小種子卡一張。
六、附則:
(1)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之。
(2)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、如有修正時亦同。
訓育組長: 訓導主任: 校長: